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浙江省人民政府发布关于农用地转用、未利用地转用的批复

发布时间:2023-08-22 15:36:09 来源:中国质量报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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中国质量新闻网讯(陈政)近日,浙江省自然资源厅网站发布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351国道兰溪马涧至建德大慈岩段工程(杭州段)农用地转用、未利用地转用的批复,同意将建德市农民集体所有农用地,兰溪市农民集体所有农用转为建设用地;同时使用国有建设用地0.6548公顷。

(图源:浙江省自然资源厅网站)

详情如下:

一、同意将建德市农民集体所有农用地10.8947公顷(其中耕地6.1345公顷)、未利用地0.8486公顷转为建设用地;同意将兰溪市农民集体所有农用地0.5876公顷(其中耕地0.5830公顷)转为建设用地;同时使用国有建设用地0.6548公顷。

二、负责落实补充耕地。督促补充耕地责任单位严格按照补充耕地方案,补充数量相等、质量相当的耕地,落实建设占用的耕地耕作层土壤剥离利用。督促建设单位依法履行土地复垦义务。

三、严格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征收新增建设用地土地有偿使用费。

最终的土地使用规模,以自然资源部批复为准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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